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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人民币现金,宁波2家公司被处罚

2022-02-23 10:16:25 出处:东东有鱼私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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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的,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截至目前,宁波辖区各级人民银行已依法对两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被处罚单位包括1家停车场运营单位和1家餐饮企业,相关案例如下。

宁波某医院停车场拒收人民币现金案例。2020年11月,群众在宁波某医院停车场支付停车费,收费人员要求扫码支付,明确拒收人民币现金。中国人民银行慈溪市支行依法对该停车场运营单位――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予以行政警告,并处1500元人民币罚款。

宁波奉化某咖啡厅拒收人民币现金案例。2021年10月,群众在奉化某咖啡厅购买咖啡,店员表示只接受支付宝支付,拒收人民币现金。中国人民银行奉化支行依法对该咖啡厅运营单位――宁波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行政警告,并处1500元人民币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负责人李某给予行政警告,并处500元人民币罚款。

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提醒:

1.一些新业态、新交易模式的行业、商业应注意保留现金收付渠道,充分尊重公众的支付方式选择权;

2.拒收残缺污损人民币、角币、硬币等行为,属于商家服务意识或服务水平不足,不应定义为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行为。

社会公众如遇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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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人民币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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